近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印發非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出臺,有利于進一步健全測繪成果管理制度,加強非密成果的集約化管理,推動非密成果社會化應用。
辦法共6章25條,主要規定了非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目錄管理、保管、提供、使用等。辦法界定了非密成果的概念和范圍。非密成果是指是指由中央財政投資、國家局及其所屬單位組織生產、履行定密程序后確定為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測繪地理信息成果,主要包括基礎測繪、地理國情監測、應急測繪、航空航天遙感測繪、全球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業務形成的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數據、信息、圖件、報告。
辦法明確了非密成果實行目錄管理制度,只有納入目錄的非密成果才可向社會提供和使用。國家局編制非涉密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目錄,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在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發布非密成果元數據,供用戶查詢和申請使用。
辦法規定了非密成果保管單位和保管要求,確定了“誰保管誰提供”的原則,鼓勵非密成果保管單位優先采用在線服務、前置服務等方式提供非密成果,一般不采用拷貝數據本體的方式提供。確需采用拷貝數據本體的方式提供非密成果,保管單位應當“一支筆”批準、“一個窗口”提供。
辦法提出了加工公眾版測繪成果、開放共享非密成果、推進產業化進程的措施,要求國家局所屬相關單位采取措施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增加非密成果的有效供給;依托天地圖、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積極主動開放共享非密成果;鼓勵非密成果保管單位通過合作開發、資源置換、代理銷售、技術服務等方式,豐富非密成果產品,加速非密成果的商業化應用和產業化進程。